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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一期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交通〔2020〕16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一期工程(K53+633.739~K72+824)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两江新区、渝北区。
2.2 建设规模:
15号线一期工程起于九曲河东站,经重光站、龙安路站、金童路站、果塘路站、西南政法大学站、宝圣湖站、绣湖路站、T3航站楼站、龙骏大道站、两江大道站、复盛站、现代大道站、终点为两江影视城站。线路全长约38.73公里,其中地下线(含明挖段)约35.463公里,高架线约3.267公里。全线共设站14座,均为地下站,其中换乘站7座。设九曲河停车场、铜锣山停车场2座。全线含长度120m的连续刚构桥梁和单洞连续长度约4km的隧道。
线路为双线,采用右侧行车制,采用最高运行速度140公里/小时、25kv交流制式的城轨快线车辆。
2.3 本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69.9亿元。
2.4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里程桩号为:K53+633.739~K72+824线路长度为19.190km(含九曲河东站~T3航站楼站及车站至桥隧相接分界区间),对应CQ15TJ01~CQ15TJ04等4个施工标段。
标段 | 工点内容 | 里程范围 | 标段内包含的施工内容、工法及工程类型 | 备注 |
CQ15TJ01 | 九曲河东站~重光站~龙安路站~金童路站(不含)及区间隧道工程(3站3区间) | K53+633.739~ K58+631.661 | 1、3座车站均为暗挖站; 2、九曲河东至重光站区间为暗挖区间,重光~龙安路~金童路为盾构区间; 3、综合接地、300mm*300mm以上孔洞的开孔和封堵,化粪池和消防水池的结构部分、爬梯、人行天桥结构部分、各种设备的预留预埋、电缆槽、综合接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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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Q15TJ02 | 金童路站~果塘路站~西南政法大学站及区间工程(3站2区间) | K58+631.661~ K63+254.231 | 1、3座车站均为暗挖车站; 2、2个区间为盾构+部分暗挖区间; 3、综合接地、300mm*300mm以上孔洞的开孔和封堵,化粪池和消防水池的结构部分、爬梯、人行天桥结构部分、各种设备的预留预埋、电缆槽、综合接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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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Q15TJ03 | 西南政法大学站(不含)~宝圣湖站~绣湖路站~T3(不含)及区间工程(2站3区间) | K63+254.231~ K71+452.842 | 1、绣湖路站为明挖车站,宝圣湖为暗挖车站; 2、3个区间为盾构; 3、综合接地、300mm*300mm以上孔洞的开孔和封堵,化粪池和消防水池的结构部分、爬梯、人行天桥结构部分、各种设备的预留预埋、电缆槽、综合接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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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Q15TJ04 | T3航站楼站及车站至桥隧相接分界区间(1站1区间) | K71+452.842~K72+824 | 1、车站和区间均为暗挖区间; 2、与26号线相关车站和区间均在此标段内; 3、T3航站楼改造; 4、综合接地、300mm*300mm以上孔洞的开孔封堵,化粪池和消防水池的结构部分、爬梯、人行天桥结构部分、各种设备的预留预埋、电缆槽、综合接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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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包括: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一期工程(K53+633.739~K72+824)图纸所示全部内容的土建工程(不含九曲河停车场)、市政配套工程(含道路、围墙(含挡墙基础)、排水沟,室外给水、消防水、污水、雨水、管沟等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所需的临时设施工程、临时施工用地占用及恢复、施工用水用电申请及安装、管网迁改及保护、绿化移植及恢复、市政设施拆除占用及恢复、交通组织(含交通设施拆除及恢复等)、专项检测、施工范围内(包括本工程涉及的实施范围和可能影响的保护范围)的建构筑物监控、保护及拆除、施工期间控制保护区的管理、BIM应用(土建施工过程的BIM建模及应用、提供BIM资料及文件、服从项目业主及其委托的BIM总体单位管理等)、智慧工地等。以上内容以本次招标工程量清单相关资料为准。
2.5 工期要求:
施工总工期1948日历天。本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工期40个月,第38个月本项目开始无条件为后续工程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铁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5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1.4.2条内容。
3.3 参与本次招标的约定
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投标人可对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一期工程(K53+633.739~K72+824)施工总承包、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一期工程(K72+824~K92+369.955)施工总承包等2个施工总承包投标,但只能成为其中1个施工总承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同时是2个施工总承包中经评审合格且报价最低的,则由评标委员会推荐其为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一期工程(K53+633.739~K72+824)施工总承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另一施工总承包项目中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另一施工总承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由经评审合格且报价次低的投标人递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在异议、投诉处理中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工程招投标招标公告提问区提出疑问,提问时间应从本公告发布至2021年1月19日8时00分(北京时间)前,过期不再受理疑问。
4.3 招标人于2021年1月2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发布答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2月5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ggzyjyjgj.cq.gov.cn)、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www.cqjtkt.cn)和重庆市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网(www.vscribes.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北部新区梧桐路6号交通开投大厦
联系人:邓女士
电 话:023-88755693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2007室
联系人:霍先生 文先生 冯女士
电 话:023-67706832 67734170 67606963
传 真:023-6770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