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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工程(YK35+575~YK53+573)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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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交通〔2021〕6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工程(YK35+575~YK53+573)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

2.2  项目建设规模:

15号线二期工程起于曾家站,经大学城中路站、大学城南站、陈家桥站、大学城北一路站、张家湾站、物流园北站、井口站、礼学路站、金山寺站、欢乐谷站,终点为15号线二期的九曲河东站。线路全长约32.8公里,其中地下线(含明挖段)30.5公里、高架线2.3公里。全线共设站11座,其中高架站1座,其余均为地下站。线路出物流园北站后至廖家溪大桥,沿线分别下穿襄渝铁路、渝贵铁路、渝黔线铁路、遂渝铁路蔡东联络线高架桥、遂渝铁路渭井下行线、遂渝铁路渭井上行线、成渝高铁高架桥。设张家湾车辆基地、张家湾主变电所。全线含单跨跨度245m的刚构桥梁和单洞连续长度4km以上的隧道,多个区间采用TBM工法施工。

线路为双线,采用右侧行车制,采用最高运行速度140公里/小时、25kv交流制式的城轨快线车辆,采用6辆编组,初期配车为17列/102辆。

2.3  本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6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里程桩号为:YK35+575~YK53+573线路长度为18.0km,主要包括CQ15TJ16~CQ15TJ17施工标段、CQ15TJ18(不含九曲河停车场出入线区间)施工标段、CQ15TJ19施工标段,以及风水电及装饰装修(不含张家湾车辆段)工程,具体包括物流园北站(不含)至九曲河东站(不含)的区间工程及车站、中梁山隧道及廖家溪专用桥等,以及风水电及装饰装修工程。工程投资约67.9亿元。

标段

工点内容

里程范围

标段内包含的施工内容、工法及工程类型

备注

CQ15TJ16

物流园北站至井口站区间明挖段(中梁山隧道),含车站及区间人防

YK35+575.162~YK43+952.364

中梁山隧道

CQ15TJ17

井口站及前后高架区间(廖家溪大桥)含车站及区间人防

YK43+952.364~YK46+673.217

廖家溪专用桥

CQ15TJ18

礼学路站—金山寺站—欢乐谷站—九曲河东站(不含)及区间工程3站3区间含车站及区间人防

YK46+673.217~YK53+573.789

(1)礼学路站、金山寺站均为明挖站,欢乐谷站为暗挖站;(2)3个区间均为盾构区间+少部分暗挖区间;(3)含礼学路站前暗挖区间

CQ15TJ19

轨道工程,含声屏障和疏散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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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线车站+区间+张家湾车辆段及出入线区间的轨道工程,以及声屏障、疏散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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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水电及装饰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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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水电及装饰装修(不含张家湾车辆段装饰装修)

监理服务招标范围:(1)对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工程(YK35+575~YK53+573)下述土建施工范围提供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有土建工程、铺轨、风水电及装饰装修工程、人防、绿化、声屏障、综合接地等施工监理和测量监理(含贯通测量),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相关的各种管线迁改、绿化移植及恢复、交通组织及转换、市政设施及道路的占用及拆除恢复等工作的监理;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并与系统设备监理共同对系统设备在建筑结构、附属结构等内预留、预埋及封堵等进行监理,配合全线开展联合调试、试运行、初期运营工作;对本监理标段范围内的管片等成品、半成品进行监造;对质量检测、监控量测、测量、爆破监理等第三方单位进行监理管控;在招标人的BIM实施体系框架下组织内部BIM实施体系,监督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设备供应商等单位的BIM工作进度和质量;对项目安全、质量、进度、投资、合同、信息档案、智慧工地、征地拆迁等实施有效监理管控;配合招标人开展工程结算、竣工决算,以及审计工作;缺陷责任期内,牵头组织施工单位等相关参建单位完成质量消缺工作;协助招标人解决处理争议问题;按国家现行规定应纳入监理范围的其他监理服务工作。

(2)其中涉铁工程:执行成铁办〔2021〕201号文件、成工管司涉铁经开〔2021〕7号文件。

2.5  监理服务期:完成从施工准备至缺陷责任期结束的全过程监理工作所需要的时间周期,监理服务期暂定为90个月(包括缺陷责任期24个月),开始时间暂定为2021年12月1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1.4.2条内容。

3.4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3.5  参与本次招标的约定

(1)本次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工程施工监理有两个标段同时进行招标,分别为《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工程(YK35+575~YK53+573)施工监理》以及《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工程(YK20+351~YK35+575)施工监理》,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两个标段投标。但只能成为其中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评标顺序按照先《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工程(YK35+575~YK53+573)施工监理》,后《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工程(YK20+351~YK35+575)施工监理》的顺序进行,已在先评审标段中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单位,只参与后评审标段的评分但不参与排序(即后评审标段中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单独投标的单位和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之一存在相同的、或不同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存在相同成员单位的,视为同一投标人,按第(1)条规定执行。

(3)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1年11月11日8时00分(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1年11月1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1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ggzyjyjgj.cq.gov.cn)、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和重庆市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网(www.vscribes.com)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梧桐路6号交通开投大厦

联系人:邓女士

电  话:023-88755693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2007室

联系人:霍先生  文先生  冯女士

电  话:023-67706832  67734170  67606963

传  真:023-6770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