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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2022年1月18日至2022年1月21日)
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二期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五标段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 | 18644954元 | |||||||
项目编码 | 50000120211124025120201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重庆市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88755693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3-67706832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第一名 | 重庆华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18458504.46元 | 桂永旺 | 职称证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 021401002284 渝2021100620100637、 2021100220102520、 2021100420101435、 2021101620100183、 2021100520101271 | ||||
第二名 | 重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18327984.00元 | 田军伟 | 职称证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 100101019025 渝2021100220102628、 2021201100600392、 2021100520101326、 2021100920100184 | ||||
第三名 |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有限公司 | 18352228.22元 | 颜丙山 | 职称证 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 100101018003 渝2021100220102332、 2021100620100592、 2021100520101183、 2021100920100165 S125000737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一、资质 1.重庆华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计量认证证书(CMA)、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2.重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计量认证证书(CMA)、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3.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有限公司:计量认证证书(CMA)、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二、投标业绩: 1.重庆华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重庆郭家沱大桥及快速路六纵线南段工程试验检测 (2)胶轮有轨电车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采购(重庆市璧山区胶轮有轨电车工程) (3)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一期工程质量检测四标段 (4)市郊铁路璧山至铜梁线工程质量检测二标段
2.重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1)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二期(唐家沱-石船)质量检测项目(标段四) (2)重庆西站城市综合交通枢纽市政道路工程第三方检测 (3)渝黔复线高速公路连接道检测 (4)重庆轨道交通5号线北延伸段工程质量检测项目二标段
3.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有限公司: (1)重庆轨道交通5号线北延伸段工程质量检测项目一标段 (2)重庆轨道交通24号线一期质量检测(二标段) (3)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西延伸段工程质量检测(二标段)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一、项目负责人业绩: 1.重庆华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桂永旺 (1)重庆郭家沱大桥及快速路六纵线南段工程试验检测 (2)重庆轨道交通15号线一期工程质量检测四标段 (3)市郊铁路璧山至铜梁线工程质量检测二标段
2.重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田军伟 (1)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二期(唐家沱-石船)质量检测项目(标段四) (2)重庆轨道交通24号线一期质量检测项目(一标段) (3)渝黔复线高速公路连接道检测
3.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有限公司:颜丙山 (1)重庆轨道交通24号线一期质量检测(二标段) (2)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西延伸段工程质量检测(二标段) (3)重庆江北国际机场T3B航站楼及第四跑道工程航站区工程第三方检测及监测项目(二标段)
二、否决投标情况: 无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重庆市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邓女士 张女士,联系电话:023-88755693 88212307;代理机构联系人:文先生,联系电话:023-67706832)提出异议。 | ||||||||
招标人(盖章): 重庆市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7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月17日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